各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提升我省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等高层次财会人才的能力素质,根据《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業》(财会2022)3号)和《财政部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9号)等文件精神,将山西省2023年度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ー、工作目标
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目标,培养一批具有良好道德操守、新时代发展理念、管理创新能力、全球战略眼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总会计师队伍和具有较高政治素养、专业水平,管理能力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队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组织
我省2023年度高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培训)在财政部会计司统一指导安排下开展;国家会计学院负责教学组织和教务管理等工作,省财政厅会计处负债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
三、培训计划
(一)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班
1.培训对象:省级国有企业一二级企业、上市公司和地方其他重点企业总会计师
2.训时问:2023年6月26日-7月5日
3.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4.培训人数:62人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能力培训班
1.培训对象:省直机关,省属医院、高校财务负责人
2.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11日3.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4.培训人数:12人
四、培训报名
(一)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山西省2023年度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并在开班前10天将由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的纸质版报名表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二)省财政厅对报名参训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训名,并在培训前3-5天通知到本人,接到通知的学员按要求参加培训。
五、培训证书
严格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合格者予以结业,结业时颁发“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证书”,由省财政厅登记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期间未能按要求完成学习要求的学员不予结业。
六、培训费用
按照相关规定,住宿费和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励。其他费用由财政部予以支持。
联系人:马淑东
联系电话:0351-4043123 13633442176
电子邮箱:cztkjc126.com
附件:山西省2023年度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报名表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