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目前市财政已下达8230.62万元至县级,其中:“小升规”奖励资金5337万元、“专精特新”奖励资金1420万元、“规范化股改”奖励资金600万元、“高质量示范县”奖励资金100万元、“支持开发区建设中小企业园项目”资金600万元、“创客大赛”奖励资金42万元、“双创基地”奖励资金120万元、“知识产权交易补助”资金11.62万元。此项资金有助于全市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全市经济稳定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