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省属高等学校、省属公立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有关要求,持续推动新修改会计法宣传贯彻实施,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用”,进一步激发会计人员学习热情,提升会计人员专业素养,扩大财会法律法规知晓度、普及率和覆盖面,省财政厅决定开展山西省“学法知法”会计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届竞赛由山西省财政厅主办,山西财经大学、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省会计学会、省会计服务中心协办,成立山西省会计知识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总体组织与策划、竞赛重要事项决策、竞赛全程监督与管理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和协调,以及赛事整体安排和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宜。组委会下设竞赛组、专家组、宣传组、监督组、会务组等工作小组,由主办及协办单位抽调人员共同组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地区、各单位积极做好竞赛活动的宣传发动、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其中,各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初赛组织、选手选拔、代表队组建、参加淘汰赛和决赛等相关工作。各省直各部门(单
位)、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高等学校、省属公立医院、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和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分别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初赛组织、选手选拔、代表队组建、参加淘汰赛和决赛等相关工作。
二、参赛对象
参赛人员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财经法规和财会知识等。其中,政治理论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财经法规主要考察新修改会计法、相关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财会知识主要涉及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审计准则、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会计信息化等,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文化、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
四、竞赛安排
(一)第一阶段。拟定于6月15日至7月底组织实施。初赛环节:各市财政局、各单位组织动员本地区、本单位广大会计人员,通过登录“会计之星”网站自愿参加线上答题,题库与会计信息化竞赛初赛题库为同一题库,分为练习题库(开放模拟)和考试题库(正式答题)。各市财政局、各单位根据答题人数、成绩等情况做好继续动员和人员选拔等工作,并根据初赛答题情况推荐优秀选手参加预选赛。预选赛环节:省财政厅采用财政部提供的考试题库统一时间组织笔试,各市财政局、各单位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按时按要求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市财政局、各单位可根据预选赛及初赛成绩组建代表队参加第二阶段竞赛。其中,各市财政局组建1支代表队;各省直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省属高等学校、省属公立医院可分别组建1支代表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组建3支代表队;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组建1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参赛选手必须是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所属人员,不得从外借调。参加第二阶段竞赛选手不得与参加全省会计信息化暨会计职业技能竞赛选手重复。
(二)第二阶段。拟定于8月份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淘汰赛环节:采取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组织实施,其中,笔试部分按照统一场地、统一时间参加线上答题,口试部分按抽签顺序,电脑随机出题,选手按竞赛规则作答,主持人或仲裁组根据答题情况评判加分或扣分,两部分成绩相加确定每队最终得分,前6名进入决赛,进入决赛队伍中途不得更换人员。决赛环节:决赛以口试形式开展,采取必答题、抢答题、限时题、闯关题、风险题等形式组织,每支参赛队基础分为100分,竞赛结果按现场答题最终得分高低排名。
根据参加第二阶段竞赛选手的个人综合成绩,择优选取30人与参加会计信息化竞赛优胜选手共同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省级选拔集训。
五、奖项设置
第一阶段竞赛环节设置优秀组织奖10名,依据各地区、各单位初赛网络答题人数及预选赛笔试成绩平均分,对竞赛组织得力、参与度高、成效显著的单位颁发奖牌及证书。
第二阶段淘汰赛环节设置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参赛选手笔试成绩在90-100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0学分;笔试成绩在80-89分的,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竞赛结束后,由省财政厅统一录入。
第二阶段决赛环节设置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奖牌及证书。获奖团体的参赛选手由省财政厅登记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团队奖项列入会计职称晋升评审业绩和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优先评选条件。荣获团体一等奖或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复赛的选手,直接破格纳入“山西省财会人才高端班”培养计划。同时,建议有关单位对获奖选手(包括全国和省级会计知识大赛)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有关要求
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本次知识竞赛活动作为贯彻实施财会法律法规、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加强财会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筹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宣传力度,做实做细参加竞赛活动各环节工作,确保竞赛活动赛出成效、赛出风采,并成为各地区、各单位发现人才、储备人才、培育人才的重要平台。参加决赛期间,各参赛队指定总领队,加强参赛人员管理,严格遵守竞赛规程,确保竞赛顺利安全实施。竞赛未尽事宜另行公布,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请各市财政局、各省直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6月5日前将竞赛活动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2)报送至邮箱cztkjc@126.com。
附件:
1.山西省“学法知法”会计知识竞赛活动参阅文件目录
2.山西省会计知识竞赛活动联络人信息表
山西省财政厅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