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及官方查询入口

山西会计
2026-04-10

山西省晋城市.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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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晋城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及官方查询入口

服务支持:山西会计网、晋城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山西省财政厅会计之星

购买网址:https://www.shanxikj.cn/jxjy.html

查询网站: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点击此处即可查询>>

查询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

相关事项:

1、晋城市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全省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均应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ausm.mof.gov.cn,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完成注册和信息采集,具体操作见“全国平台”发布的《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指南》,未完成注册和信息采集的人员无法登记学分。

2、晋城市会计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3、晋城市会计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再结转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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