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同市围绕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实施“特”“优”战略,按照“一县一品”和“提标、增品、扩面”要求,大力发展地方区域特色农业保险,不断夯实政策性保险普惠作用,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稳”的基调,牢牢守住稳粮保供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保险业务结构不断优化、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势头良好。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夯实政策性保险作用。2023年,充分体现以承保机构综合实力,服务能力为导向,让实力强服务好的公司起主要作用的目的,经公开遴选,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共7家入围,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
二是财政保障有力,补贴资金逐年加大。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上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防止了挤占和挪用现象;在资金拨付上及时足额;在资金管理上,做到了市县两级财政应承担保费补贴资金年初纳入预算,制定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建立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制度,做到“一年一结”,同时,建立了保费补贴备查账,及时反映保费补贴收支余情况,真正做到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足额及时。
三是强化绩效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认真落实《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着实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开展“农业保险规范年”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农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现场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承保机构虚假承保、虚假理赔。同时要求承保机构着力落实保险卡到户,不得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缴保费;规范理赔标准,禁止支付除正常理赔资金以外的费用,严禁承诺固定回报。
下一步,市财政健全农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体系,全面规范我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保费补贴资金审批、资金支付效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运行监控和结果应用;督促县区相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不定时对中央、省、市和县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摸清下情、把握内情,并组织督导、通报,要求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督促县区财政部门严把绩效自评质量关,让评价结果更“实”;多措并举,完善农业保险基层业务统计工作。